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特点(商业银行能发行债券
中央银行的主要金融债券发行对象是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金融债是政策性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国家批准向特定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发行机制市场化,采用招标方式发行;二是以中长期债券为主,满足了政策性项目期限长的需求;三是采取记名式债券形式,方便管理和托管;四是具有特定的发行对象,主要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债券的一种特殊类型。金融债券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债券表示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与金融债券持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关系具有法律效应,保障了投资者的权益。
二、金融债券一般不记名、不挂失,但可以抵押和转让,具有较好的流动性。
三、在我国,金融债券的发行对象主要为个人投资者,其利息收入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对投资者具有吸引力。
四、金融债券的利率固定且一般高于同期储蓄利率,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稳定的增值途径。
五、金融债券募集的资金一般专款专用,用于特定的项目或领域。
至于债券的种类,按照发行主体可以分为债券、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债券的信誉最高,投资风险最小;企业债券的信誉则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金融债券的信誉介于二者之间。在我国,除部分地区的部分企业债券外,大多数企业债券不能上市交易,而金融债券则可以转让、继承、抵押,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金融债券还可以根据具体的市场需求和条件,创新出更多的品种,如中长期债券、短期融资券等,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金融债券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独特的优势和特点,吸引了广大投资者的关注。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金融债券的种类和规模将更加丰富,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和选择。针对追求保值、降低风险的投资者以及作为价值储存工具的广大居民,金融债券无疑是一个值得考虑的良好投资对象。目前金融债券市场仍存在一些限制,如无法挂牌上市交易,只能在到期时到原发售银行兑付,这对于寻求高流动性的主要收益型投资者而言,可能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在我国,国库券是广大投资者交易的主要金融工具,已经形成了全国性的国库券交易市场。各大城市的交易网点、全国及省、市级的报刊,都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全国和本地的国库券交易行情,为投资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国库券的收益率通常高于同期定期储蓄存款的实际利息收入,因此备受广大投资者青睐。从1989年开始发行的保值公债,更是消除了人们不愿购买国债的心理,使得国库券成为投资者实现收益的主要手段。
尽管国库券在期限、转让、种类、利率等方面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但其流通性或变现性仍然受到限制。国债的转让市场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交易对象仅限于个人,向企业发行的国库券不能转让,这可能导致转让价格低于面值,使得持有人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甚至出现亏损,从而影响单位和个人认购国库券的积极性。
至于金融债券,其分类多样,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需求。按期限划分,有短期、中期和长期企业债券;按是否记名划分,有记名和不记名企业债券;按债券有无担保划分,有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划分,有可提前赎回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等。金融债券还有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累进利率债券等多种类型。
金融债券作为债券的一种特殊类型,具有其独特的特点。金融债券反映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债券持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金融债券一般不记名、不挂失,但可以抵押和转让。在我国,金融债券主要面向个人发行,其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金融债券的利息不计复利,不能提前支取,延期兑付亦不计逾期利息。其利率固定且通常高于同期储蓄利率。
无论是国库券还是金融债券,都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选择。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流动性需求,审慎选择投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