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000818.SZ)称未向实控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存在报道
互联网新闻快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近日,华夏时报发布一篇名为《航锦科技易主背后实控人被“爆料”举债买入自家股票》的文章,在市场中引起广泛关注。针对文章中提及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卫洪江的一些争议行为,上市公司进行了正面回应,并对此进行澄清说明。
文章中提到,卫洪江涉嫌通过举债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并涉嫌内幕交易。对此,经过上市公司严格的核实与调查,并经过向实际控制人卫洪江本人的确认,事实并非如此。上市公司对此明确表示:文章中提到的内容与事实存在严重的不实之处。
据了解,早在去年四月份下旬的时候,卫洪江与某投资机构曾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了合作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卫洪江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并由该投资机构提供一定的借款支持,双方共同进行二级市场股票交易。由于未能找到满意的交易时机,该合作并未真正展开。虽然合作协议存在部分内容与报道相符,但实际上并没有发生过资金往来或交易行为。对此,上市公司再次强调,不存在报道中所提到的任何不当行为。
对于卫洪江本人及其近亲属是否涉及公司证券交易的问题,上市公司也给予了明确的回应。自卫洪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来,其本人及其近亲属从未进行过公司证券交易,也没有指定任何相关人员对公司证券进行交易。不存在报道中所称的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况。上市公司也明确表示从未占用过上市公司的资金。
上市公司还澄清了对实际控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的问题。公司明确表示从未向实际控制人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报道中所称的“上市公司作兜底”的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批并及时公告。公司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时,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不存在配合实际控制人建仓的情形。希望广大投资者不要被不实报道误导,理性看待公司的发展。此次澄清声明旨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