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不及时 悠派智能董事长等被自律监管
【资本邦报道】六月十五日,全国转股公司对广东悠派智能展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张晓钟先生实施了自律监管措施,并正式对外发布公告。
公告中详细阐述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在2016年4月的股票发行过程中,悠派智能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晓钟先生向发行对象深圳市诚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一份《承诺函》。这份承诺函涉及股价补偿、股份回购等重要事项。在随后的2016年9月,悠派智能披露的《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并未提及这份承诺函的特殊条款内容,因为张晓钟未将此内容告知悠派智能。
诚隆投资后来将部分股份转让给了珠海市诚道天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18年1月,张晓钟与诚隆投资、诚道天华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再次涉及股份回购等事宜。同样因为张晓钟未及时告知悠派智能,协议中的特殊条款内容再次未能及时披露。
张晓钟的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他私下向投资者出具承诺、签订协议,却没有向悠派智能报告这些事项,导致悠派智能无法充分披露这些重要事项。他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
基于这些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转股公司决定对张晓钟采取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要求他在未来的股票发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业务规则,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进行。这次的事件是对张晓钟的一次严重警告,希望他能够重视这个问题,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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