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财务通知 财务下发通知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及公司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2025版),我们将对财务报销审批流程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批权限调整
自2025年12月1日起,报销审批权限将作出新的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1. 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 单笔金额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的,需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3. 单笔金额超过20000元的,需总经理亲自审批。对于专项预算内的开支,按照预算批复的权限执行。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避免影响报销进度。
二、报销单据要求
为确保报销流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我们强调以下几点要求:
1. 报销单据必须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合规单据,并注明公司全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2. 报销单据需附带完整的附件,如会议报销需附议程安排及签到表,差旅报销需附审批通过的出差申请单,采购报销需附合同及验收单;
3. 报销单需逐栏填写事由、金额、结算方式,并由经办人亲笔签名并注明工号。请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整理报销单据,提高审核效率。
三、时效性规定
我们明确了以下时效性要求:
1. 常规报销事项应在业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报;
2. 财务部门在接收完整单据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付款;
3. 跨年度报销事项原则上不得超过次年3月31日提交。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报销事宜,避免影响资金流转。
特别提醒:
1. 严禁通过拆分报销来规避审批权限,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 我们的电子报销系统将于12月10日进行升级上线,具体操作指南将另行发布;
3. 请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本年度待报销事项的清理工作。
请各部门及时传达本通知内容,确保每位员工都能了解并遵守。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望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共同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此通知!
财务部
2025年11月30日